居民刘屋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

2025.06.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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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公告

居民刘屋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

招标编号:DGZY2025005

1.招标条件

本招标项目 居民刘屋市场升级改造工程 (项目名称)已由 重大事项民主决策 (项目审批、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)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 东莞市清溪镇居民刘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,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,招标人为 东莞市清溪镇居民刘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

2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
2.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:居民刘屋市场升级改造工程

2.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:东莞市清溪镇居民村

2.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:本工程为居民刘屋市场升级改造工程,本工程总造价约171万元;

2.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:1704157.68元。

2.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1704157.68元(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408499.19元,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119946.11元)。

2.6本次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:广东皓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,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: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2.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:  /  

2.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:中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,审查单位: / ,勘察单位: /

2.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: 居民刘屋市场升级改造工程(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),包括但不限于:安装工程、拆除工程、混凝土工程等。以上承包范围未尽事宜,请详见招标图纸,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。

2.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:计划工期为 100 日历天,计划开工日期为 20250617日,计划竣工日期为 20250924日。(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,竣工时间以招标人复核批准的时间为准。)

2.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: 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

3.投标人资格要求

3.1资质要求:根据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〉的通知》(建市〔2014〕159号)、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建市〔2015〕154号)、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》(建市〔2015〕20号)及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》(建市〔2016〕226号),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。

3.2项目负责人资格:

3.2.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;

■3.2.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。

■3.2.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(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,即“建安B”类证)。

■3.2.4 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,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 

3.3其他要求:

3.3.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,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(相应企业档案“企业资质栏”的“资质名称”项)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.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《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东公资交〔2016〕67号)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。

3.3.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,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(包括:法人、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),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(网址:http://www.dgzb.com.cn)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。

3.3.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。

3.4本次招标项目   不接受   (接受/不接受)联合体投标。【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】联合体投标的,应满足下列要求:    /    

3.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、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,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。

4.招标文件的获取

4.1 请于 20250604日至 20250611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9:00时至12:00时,下午14:00时至17:00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在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长路东城段兴华智慧城8栋308室(东莞市中逸招标有限责任公司)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。

4.2 参与投标的单位需带公司营业执照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授权委托书进行报名。如果未按本公告第4.1款规定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,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。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原件和收据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,开标时投标人必须随同投标文件提交(无需密封)。

4.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,售后不退。

5.投标文件的递交

5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: 202506121000分,地点:东莞市清溪镇居民村委会会议室。投标会时间:202506121000分,地点:东莞市清溪镇居民村委会会议室。

5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
6.其它说明

6.1 本次招标公告在 东莞市清溪镇居民村委会宣传栏  发布。

6.2 投标担保金额: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

6.3 投标担保形式:/。

7.联系方式

招标人: 东莞市清溪镇居民刘屋股份经济合作社 招标代理机构:东莞市中逸招标有限责任公司
地  址:东莞市清溪镇居民村委会地  址: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长路东城段兴华智慧城8栋308室
邮  编:523000邮  编:523000
联系人:  刘先生联系人:薛工
电  话: 13711889936电  话:0769-21661501
传  真:    /传  真:    /
电子邮件:    /电子邮件:    /

2025 060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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